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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范病历书写要强化相应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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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周慧虹 发表时间:2010-03-17.17:48 阅读次数:9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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卫生部新修订的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》自2010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如伺落实这一规定,仍有很多工作要做。
为规范病历书写行为,新规范明确:“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,文字工整,字迹清晰,表述准确,语句通顺,标点正确。”但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》未涉及惩戒的规定,为此,相关部门仍应强化相应的监督约束。
有了法规的保障,再加上必要的技术支持,一般人能看懂专业医学文书的日子似乎不远了。然而,很多医生和患者对此并不持乐观态度。不少医生表示,由于工作量太大,为节省患者就诊时间,病历书写落实规范的难度很大。
病历书写是否规范,某种程度上反映着医生的工作态度,也反映医院的工作作风,更是展示医院形象的一个窗口。病历书写声似不起眼,其实一点儿也马虎不得。所以,要求医务人员遵循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》,工整、清晰、严谨地书写病历,固然要靠增强自身的责任意识,但也离不开必要的监督和制约。
由于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》未涉及惩戒的规定,为保证规章落到实处。相关管理部门应配套出台监督管理实施细则,组织职能部门定期深入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指导,还可以充分发挥群众及舆论监督的作用,督促医生规范书写病历。
为了能在病历规范书写过程中充分利用现代科技优势,各个医院也应尽快普及电子病历,开发、完善医务管理软件,不仅促使病历书写规范,还要使病历外形美观、归档方便以及高效传递与利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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